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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含砷量超出標準的中藥材 (2018-10-18)

衞生署10月18日同意持牌中藥材批發商黃澤記有限公司(黃澤記)自願從市面收回一批名為鳳尾草(批次編號:180408)的中藥材,因其含砷量超出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管委會)中藥組制定的標準。作為預防措施,黃澤記亦自願從市面收回由其銷售的其他批次的鳳尾草。

衞生署在進行市場監測時,取得上述中藥材的樣本並進行化驗。政府化驗所的化驗結果顯示,上述中藥材經煎煮後的藥湯被驗出的含砷量,以有關中藥材每日最高服用量計算,約為管委會制定上限的2.6倍。

衞生署發言人說:「砷是一種重金屬,長期服用高濃度的砷,有機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主要受影響的器官包括皮膚、膀胱和肺部。署方至今沒有接獲與上述中藥材有關的不良反應報告,現正繼續調查。」

根據《中醫藥條例》(第549章),鳳尾草屬鳳尾蕨科植物鳳尾草的全草或其任何部分,屬條例附表2中藥材,其功能為清熱利濕、消腫解毒、涼血止血。

黃澤記已設立熱線(2857 3332)接受市民查詢。署方會密切監察相關的收回情況。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2條,任何人售賣藥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藥物所具有者不符,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元和監禁三個月。待調查完成後,衞生署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亦會將個案轉介管委會考慮採取紀律行動。

衞生署呼籲市民若曾購買上述中藥材,應立即停止服用,並於辦公時間內送交九龍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十六樓衞生署中醫藥事務部銷毀。曾使用上述中藥材並感到不適的市民,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鳳尾草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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