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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不應購買或服用沒有標籤而含有受管制成分的減肥產品 (2015-08-27)


衞生署今日(八月二十七日)呼籲市民不要購買或服用沒有標籤的減肥產品,因為這些產品可能含有受管制的西藥成分。

署方在早前跟進市民投訴時,發現兩名本地互聯網上賣家轉售多種從外地獲得而沒有標籤的減肥產品,於是購買樣本化驗,結果顯示某些樣本分別含有第I部毒藥「呋塞米」、「氟西汀」、「甲狀腺素」以及「奥美拉唑」。

衞生署與警方昨晚(八月二十六日)及今日對上述網上賣家採取聯合行動。行動中,警方分別拘捕一名三十三歲女子及兩名二十二歲男子,他們涉嫌非法售賣第I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調查仍在繼續。

「呋塞米」用以治療心臟病,其副作用包括低血壓和電解質不平衡。「氟西汀」是用以治療情緒病,可能引起幻覺及失眠。「甲狀腺素」是用作治療甲狀腺機能衰退,其副作用包括心跳快/不正常和高血壓。「奥美拉唑」則是用以治療胃部及十二指腸疾病,可能引致噁心、嘔吐、腹痛及腹瀉。含這些成分的藥物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在藥房出售。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有藥劑製品均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的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售賣。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I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發言人鄭重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成分不明或可疑的產品,亦不應使用來歷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並未經管理局審評,其安全、品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衞生署發言人說:「要控制體重,市民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在服用藥物以減低體重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有懷疑或服用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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