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碼攝像機

消費提醒
來香港旅遊玩樂時,不少人都喜歡購買珠寶、電子產品、海味、化妝品、藥品等,雖然大部分商店都待客以誠,但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也曾收到消費者被部分不良商人欺騙的投訴;以下是我們為你準備的消費提醒資訊,從各個個案揭示的不良手法,學習精明購物。
個案一
來自北京的陳小姐在一家位於遊客區的影音店,表示想買一具最新型號及適合拍攝櫥窗的便攜相機,店員遂推介一款歐洲品牌相機,由於價格超過港幣10,000元,陳小姐認為太昂貴而拒絕購買。
其後,店員介紹另一款日本品牌相機,聲稱是最新上市型號,價格為港幣4,800元,陳小姐認為仍超過其預算,店員隨即主動減價,最終以港幣4,000元成交。
回到內地後,陳小姐不但發現該款相機並非最新型號,且經已下架,市價約港幣2,500元。
個案二
王先生計劃趁來港旅遊之便,順道購買某牌子的攝錄機。在某影音店試機後,王先生覺得非常滿意,向店員表示希望購買,但店員謂要往貨倉取貨,要求他先以信用卡付款。
半小時後店員回來,竟然說該款攝錄機缺貨,王先生只好要求退款,但店員佯作聽不到,瞬即取出一部另一品牌的攝錄機,建議王先生試機。
在試機期間,店員介紹這部攝錄機是最新的限量版型號,性能較好,功能較先進,只是貴了數百元罷了。由於店員堅持不能退款,王先生惟有接受店員推薦,經過一輪討價還價,最終以港幣3,500元買下攝錄機。
王先生回家後查証新買入的攝錄機實為已經停產的舊型號,國內市價約港幣1,200元
精明購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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