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通告

  • 感謝閣下瀏覽「精明消費香港遊」網站。本網站自2007年推出至今,已為大量的內地訪港旅客提供了一站式的消費資訊,藉此推廣精明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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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碼攝像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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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提醒

 


來香港旅遊玩樂時,不少人都喜歡購買珠寶、電子產品、海味、化妝品、藥品等,雖然大部分商店都待客以誠,但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也曾收到消費者被部分不良商人欺騙的投訴;以下是我們為你準備的消費提醒資訊,從各個個案揭示的不良手法,學習精明購物。

個案一

來自北京的陳小姐在一家位於遊客區的影音店,表示想買一具最新型號及適合拍攝櫥窗的便攜相機,店員遂推介一款歐洲品牌相機,由於價格超過港幣10,000元,陳小姐認為太昂貴而拒絕購買。

其後,店員介紹另一款日本品牌相機,聲稱是最新上市型號,價格為港幣4,800元,陳小姐認為仍超過其預算,店員隨即主動減價,最終以港幣4,000元成交。

回到內地後,陳小姐不但發現該款相機並非最新型號,且經已下架,市價約港幣2,500元。

個案二

王先生計劃趁來港旅遊之便,順道購買某牌子的攝錄機。在某影音店試機後,王先生覺得非常滿意,向店員表示希望購買,但店員謂要往貨倉取貨,要求他先以信用卡付款。

半小時後店員回來,竟然說該款攝錄機缺貨,王先生只好要求退款,但店員佯作聽不到,瞬即取出一部另一品牌的攝錄機,建議王先生試機。

在試機期間,店員介紹這部攝錄機是最新的限量版型號,性能較好,功能較先進,只是貴了數百元罷了。由於店員堅持不能退款,王先生惟有接受店員推薦,經過一輪討價還價,最終以港幣3,500元買下攝錄機。

王先生回家後查証新買入的攝錄機實為已經停產的舊型號,國內市價約港幣1,200元

 
精明購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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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香港已為《商品說明條例》作出修訂,禁止不良商戶使用不良營商手法,想知進一步詳情,請瀏覽本會「認識新商品說明條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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