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和護膚品

消費提醒
來香港旅遊玩樂時,不少人都喜歡購買珠寶、電子產品、海味、化妝品、藥品等,雖然大部分商店都待客以誠,但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也曾收到消費者被部分不良商人欺騙的投訴;以下是我們為你準備的消費提醒資訊,從各個個案揭示的不良手法,學習精明購物。
個案一
林小姐在某護膚品店購買A品牌潔面乳,店員在接過林小姐的信用卡後,便開始推銷同系列的其他護膚品,並當眾批評林小姐的皮膚粗糙、暗啞、鬆弛、毛孔粗大、黑頭多、看來好像老了十年,令林小姐尷尬不已。
林小姐多次問店員取回信用卡都不獲理會,店員只不斷推銷各款護膚品,並著林小姐試用。在兩小時後,該店員將推銷的一系列護膚品包好,並遞上一張港幣55,000元的信用卡帳單,要求林小姐簽帳。林小姐為了取回信用卡及盡快離開,無奈簽名付款。
個案二
黃太太與丈夫在百貨公司的專櫃選購香水,心儀C品牌香氛,知悉售價為港幣500元後,覺合理便決定購買。
在黃太太付款後,店員才稱C品牌香氛沒有現貨,要一個星期後才有貨,黃太太表示明天便會離開香港,遂要求店員退款,但店員說不可退款,轉而推銷另一牌子的香水,黃太太表示不認識這牌子,店員聲稱這牌子較C品牌更出名,價錢較C品牌貴了港幣100元,但因為C品牌缺貨,才願意以C品牌的價錢出售,黃太太最後轉購了該香水,但其後上網查詢,發現該香水的售價只售港幣350元。
精明購物法
想知道更詳盡的購買藥品資訊及提醒,可瀏覽本網的化妝品消費錦囊。
為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香港已為《商品說明條例》作出修訂,禁止不良商戶使用不良營商手法,想知進一步詳情,請瀏覽本會「認識新商品說明條例」網站。